2006年7月3日月曜日

我估錯了...


我常常不知不覺地這樣工作...

人家由朝早到天黑,但我合約上的工作時間僅僅是每天六個小時,工作量都沒有那麼多,我為何常常這麼累呢?我感到自己沒有甚麼耐力和體力,想鍛煉、改造自己,不過,由於太累,常常好快挫折…

為甚麼我是這樣?想著想著,發現了自己好久忘記一個很重要,但非常簡單的事實:這六個小時只是我工作的“僱用部分”而已!

除了這份寫新聞的僱用工作,我還有幾份自由翻譯/撰寫工作,而且晚上甚至當個垃圾佬。每個星期幾天,拾完垃圾、回家之後都要做翻譯到半夜,然後看半個小時的書…這些工作中,不用趕的只是拾垃圾的時候而已。寫新聞一定要趕,由於“顧客是王”,自由工作其實沒有那麼自由,又要趕,那麼我不累才奇怪…

但是,我常常覺得自己的工作量不多。以往的我覺得,做比人家三倍的工作才可以證明我不是懶/傻,所以我常常逼自己做太多工作,然而已經這個問題是解決到了。那麼,我為何仍然低估自己的工作量呢?

想一想之後,又有新發現了。其實,我還不知不覺地鄙視自由工作!以前,自由工作確實只是“外快”,但大幅減少了僱用工作的現在,這些工作都是真的收入來源,我也應該視自由工作為自己的正業吧…認識到這件事,我不再須要勉強鍛煉,因為我都算是跟人家一樣很勤力工作的。

而且,我也要學習怎樣say no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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